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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底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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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保卫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8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摸排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公情指〔2026〕17号)和教育部《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教发厅函〔2025〕19号)工作要求,近期,湘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雨湖大队将联合我部开展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底登记专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本次摸底登记以“摸底数、优服务、保安全”为目的,旨在全面准确掌握社会和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情况数据,为后续政府部门和学校研究制定政策,进一步优化车辆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加强车辆防盗,为确保校园交通和消防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登记对象

所有在湘潭大学校园内停放、通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四轮)。

三、登记流程

有牌照车辆的车主微信扫(或长按)附后二维码,进入线上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完成本次登记。

无牌照车辆的车主微信扫(或长按)附后二维码,进入线上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后,请注意选择好线下登记时间后再提交,收到“预约成功”提示后请按时到登记点进行线下验证,完成登记。

雨湖交警部门将派专人进校在宿舍区轮流设登记点,提供无牌车辆线下登记服务,请无牌车主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合法来源证明)到场检验登记。

四、时间节点

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请尚未上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配合完成摸底登记。

2026年5月20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我部开展专项查缉,对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应录尽录、有车必录”的要求,积极向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宣传本通知,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车辆信息登记录入。

2.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摸底登记工作,如实填报车辆信息。

3. 对阻挠、拒绝登记或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由学校及交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六、咨询方式

校内咨询:湘潭大学保卫部,电话:0731-58292086

政策咨询:雨湖交管大队,电话:0731-58226006

特此通知  


            湘潭市公安局

保卫部             交通管理支队雨湖大队



 2026年5月7日



附:车辆信息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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