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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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摸底登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6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基础数据,以更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全面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摸底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58日至520日,学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一轮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底工作,经反馈,摸底数据与校园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未达到应录尽录、有车必录的工作目标。为全面准确澄清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加强动员部署,全面摸底查清本单位师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车辆信息,并做好信息审核和汇总上报。

二、摸底范围

所有在校园内骑行和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三、任务分工

1.保卫部:负责总体方案制定、协调、数据汇总等。负责统计校内家属区住户、租户等人员的车辆信息。

2.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指导督促学生群体的摸底工作。

3.离退休工作部:负责摸底统计居住在校内的离退休人员的车辆信息。

4. 后勤保障处:负责摸底统计本单位员工(含食堂员工、物业公司派驻学校人员、维修抢修人员、绿化环卫人员等)。的车辆信息

5. 国内合作办公室:负责摸底统计驻校单位驻校工作人员(如社区、邮政、银行等)的车辆信息。

6. 各学院/单位:负责摸底统计本单位师生员工(包括临聘、劳务派遣、归口本单位管理的合作单位人员等)的车辆信息。

四、摸底内容与方式

1.信息收集内容:

1)车主个人信息:姓名、单位/学院、班级/部门、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

2)车辆基本信息:品牌、车辆号牌等信息(详情见摸底登记表) 。

2.摸底方式

1)在校学生由各学院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分别填报,前期已线上登记信息的需再次进行填报确认,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

2)各单位/学院负责本单位教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和归口本单位管理的合作单位人员的车辆摸底登记,审核、汇总和上报。

3)各单位需按照人员类别分别填写摸底登记表、汇总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612日前将摸底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档交服务大楼205保卫部办公室,电子档发1531685459@qq.com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统一摸底标准和宣传口径,明确传达摸底工作目标,避免引发误传误导信息,引发学生集中购车或网络舆情。

2.严守隐私,严防泄密。摸底工作涉及师生个人信息,工作各环节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严防信息泄露。

3.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各学院、各单位要切实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做好分工部署,切实做好做实摸底工作,确保摸底信息全面准确。

 

 

202664

 

附件:

1.在校学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摸底登记表

2.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摸底登记表

3.各单位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摸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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