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属各单位进行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检查。并且,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工作将与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段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考核检查内容
1. 2023年度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
2.检查各单位放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3.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调研。
(三)考核要求
1.对校属单位分成现场考核检查和书面考核检查两类。
2.现场考核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与党建述职评议实地调研时间及分组安排一致。除现场考核检查单位外,其他单位均采取书面考核形式检查。
3.现场考核检查单位根据《湘潭大学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准备工作总结及相关记录台账、佐证材料。
4.书面考核检查单位在全面总结本单位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部署,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纸质档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联系人:谢汝希,联系电话:58293164),并将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联系邮箱:895683463@qq.com)。
请各单位认真回顾总结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以考核检查为契机,更好地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湘潭大学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湘潭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