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湘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潭政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组建普查队伍
(一)成立湘潭大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伯超
副组长:郑赤建 戴飞军
成 员:陈 旭 齐绍平 谢罗奇 钟伟来 王先友
王协舟 钟希余 李胜群 舒奇志 冯银耕
龚曙光 毛章勇 颜文革 王国光 曾祥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曾祥元任办公室主任,从学校相关部门抽调人员3-5人组成日常办公机构。
(二)组建普查队伍
按照普查工作规定,每80户或250人左右需要配备一名普查员,4-5个普查小区配备一个普查指导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园已划分为62个普查小区,需配备普查指导员11名,普查员35名,其中学生区域需普查指导员5名、普查员20名,家属区需4个普查指导员、11名普查员,其他普查区域2名普查指导员、4名普查员。
从学校相关部门抽出精干力量组件专门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校的“七普”工作。按照上级普查机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把握任务重点,明确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湘潭大学校园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校园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结合实际情况,我校普查对象共计约45000人,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在校学生,约38000人。
2. 居住在校内的家属区居民及亲友,约5800人。
3. 居住在校内的务工经商人员,约1200人。
4. 居住在校内一个月以上的外籍人员,包括外籍教师、留学生、港澳台学生。
5. 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死亡的人员。
(二)普查内容: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确定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第七次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共四种普查表。短表包括19项项普查内容,长表包括48项,港、澳、台普查表包括16项,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8项。经概算,共需收集核对各类普查信息超过120万条,填报各类正式表格超过5万份。
三、分解职责任务,协同开展普查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工作优势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校内各部门组织协调,及上级领导接待。
2. 宣传部:协助组织第七次普查工作的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3. 学生工作处:提供全校在校本科生的普查信息。
4. 离退休处:协助做好老同志的宣传工作,请老同志积极支持第七次人口普查。
5. 研究生院:提供全校在读研究生普查信息。
6. 人事处:提供居住在学校内的青年教职工名单及联系方式和居住情况。
7. 计划财务处:提供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保障。
8.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供全校房屋楼栋信息以及家属区住户的普查信息。
9. 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协助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及港、澳、台籍学生的普查工作。
10. 后勤保障处:提供全校学生宿舍的相关普查信息。
11. 基建处:提供基建工地务工人员的普查信息等工作。
12. 档案馆: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存档资料。
13. 兴湘学院:协助做好全院在校学生的普查工作。
14. 保卫处:根据普查及学校要求,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督促指导,与市、区普查机关及湘大社区进行对接、协调。
四、依照普查流程,稳步推进工作
依照国务院规定的人口普查业务流程,我校进行人口普查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二)普查区域划分绘图
按照《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将整个普查区域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普查员绘制普查图。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
从学校选聘能够使用电子设备、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普查工作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雨湖区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明确人员职责、职权和工作任务,并组织考核。
(四)普查摸底
1. 绘制普查小区图。明确普查小区范围,掌握建筑物的用途、数量、住房单元数量和分布情况。
2. 普查通告。普查员向所有住户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讲解普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3. 普查员逐一入户,编制《户主姓名册》。
4.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摸底数据上报。
(五)普查登记复查
1. 短表登记。选择互联网自助填报的住户填报,2020年11月5日前完成;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自主填报的住户,将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
2. 长表登记。在短表住户中抽取10%的住户填报长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3. 对比复查。信息上报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反馈比对结果,普查办公室按照要求进行查遗补漏,确保普查登记的真实准确、不重不漏,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六)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审核与验收
各级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实施现场检查质量、数据核实比对、数据验收等工作。
(七)行职业编码
普查办公室组织普查长表的行业和行业编码工作。
(八)普查数据汇总
各级普查办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和全部数据进行汇总。
五、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完成任务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户的个人信息秘密,依法依归依程的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坚持共同协作。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做到全校一盘棋,在普查工作上统一按照普查办公室的计划安排,发挥优势,积极参与,遇到问题积极协商,及时解决。
(三)坚持按步推进。按照上级普查业务流程的时间节点要求,根据我校情况,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湘 潭 大 学
2020年9月14日